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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名称:计算机教室管理

服务对象教职工、学生

办理方式:请至10号楼10302办公室办理

受理时限:当场办理


服务介绍:

上海中医药大学计算机教室坐落于教学楼10号楼三楼。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计算机教室的管理服务工作及具体实施。学校教学计划内各类教学活动所用计算机教室,由教务处、研究生院等部门统一安排,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。安排原则上不得更改,确需更改的,须征得教务处、研究生院等部门的同意,由信息化办公室备案。

各学院、部门因举办活动(不包括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)需使用计算机教室的,必须提前来计算机教室进行测试,测试完毕后,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信息化办公室递交《计算机教室使用申请表》。申请表需由学院、部门负责人签字,学院、部门盖章。


相关文件:

计算机教室使用申请表.doc计算机开放教室使用与管理规定.docx上海中医药大学计算机教室使用管理办法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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